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严格执行《我校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所有参与推免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视其情况按照学校文件给予相应处理。学院将通过学院教务橱窗或学院网站及时发布推免信息,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1.9月16日下午4:00前学生提交报名表及各种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工办。学院组织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2. 9月17日~19日,公示申报学生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 9月19日学院核算成绩,整理申报材料,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按照学校文件“核算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奖励分,原则上按照本专业推荐名额的150%的比例确定进入选拔性测试的学生名单”的规定,决定参加选拔性测试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上午8:00—9:30 院三层多媒体教室 专业课笔试(管理学)
下午 2:00—4:00 院五层教研室 按大类进行专业面试
参加选拔性测试的学生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或到达指定测(面)试地点,须携带学生证或证明,须服从监考老师或工作人员的安排。凡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
选拔性测试平均成绩=专业课笔试(40%)+综合面试(40%)+外语应用能力测试(20%)
测试科目: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成绩计算方法:满分均为10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
专业课笔试:全院各专业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全院各专业统一进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形式
由各面试小组制定统一评分标准,面试专家独立署名打分,最终按平均值计分。
(3)申报本校其他学院相关专业方向、申报校外其他专业方向的
学生,须本人联系参加申报单位组织的测试,并取得同意接受的正式函件。
(4)以“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申报的学生,也要参加选拔性测试。
4.9月23日—25日,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核算学生综合考试成绩,根据考核情况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张榜公示。根据学校文件,我院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推免名额: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档案学、管理科学每专业为2名,公共事业管理、图书馆学每专业1名。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外推名额应不少于10%的要求,综合排名公示无异议后,各专业均有一名且优先第一名同学具有选择向外推免的权力,如本人决定向外推免,无论对方单位是否接受,将不再获得推免到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资格。
5. 9月26日将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审核。
凡是对学院推荐工作有任何异议的,学生及家长可向下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实行首问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作出答复,如相关问题暂时不能答复时,可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