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培养方案总体要求(2018版)
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年限、课程体系设置与学分要求、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环节以及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八个部分。
一、学科简介
简要介绍学科的发展历史、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科研条件以、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就业方向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400字以内)。
二、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一方面对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团队合作、科学思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体现本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理念和特色。(150字以内)。
三、主要研究方向
列出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应体现学科的特色。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相对稳定能引导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
四、培养年限
1.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7年。
2.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
五、课程体系设置
课程体系设置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各学科的课程与教学的要求,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规划。
研究生课程由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平台课、专业方向课四部分构成。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课程;公共选修课包含研究生院开设的选修课以及跨学科门类课程;专业平台课指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下所有培养方向研究生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指某一培养方向研究生的选修课程。
为保证课程体系的科学性与完整性,课程设置坚持总量适度原则,每门课程一般为2-3学分,原则上每18个学时计1个学分。
公共必修课
政治理论课
所有硕士研究生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选1门,1学分。
所有博士研究生必修《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本科直博生还须修完硕士研究生政治理论课。
第一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研究生参照《我校(非英语专业)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西大研﹝2017﹞7号)执行,博士研究生必修《学术论文写作与国际会议》,2学分;硕士研究生分两学期选修2门英语课程或1门《托福》《雅思》课程,4学分。
第一外语为小语种的研究生选修相对应《日语一外》《俄语一外》《阿拉伯语一外》课程,博士研究生必修2学分,硕士研究生必修4学分。
2.公共选修课
学校开设《户外运动》《瑜伽》等体育类选修课以及《日语》《俄语》《中国传统文化》选修课,每门课程36学时,2学分。所有研究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修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及跨学科门类课程,最多计2学分。
3.专业平台课及方向课
专业平台课及方向课设置应体现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研究前沿。各学科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学分要求。
表1课程体系及最低学分要求
名称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本科直博生
|
公共必修课
| 政治理论课
| 3学分
| 2学分
| 5学分
|
第一外国语
| 4学分
| 2学分
| 4学分
|
公共选修课
| 学校开设的选修课以及跨门类课程
| ≤2学分
| ≤2学分
| ≤2学分
|
专业课
| 平台课+方向课
| ≥21学分
| ≥11学分
| ≥21学分
|
课程总学分
| ≥28学分
| ≥15学分
| ≥30学分
|
必修环节
| 科研活动环节
| 1学分
| 1学分
| 1学分
|
学术活动环节
| 1学分
| 1学分
| 1学分
|
实践环节
| 1学分
| 1学分
| 1学分
|
总学分
| ≥31学分
| ≥18学分
| ≥33学分
|
| | | | | |
六、必修环节
按照《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发﹝2008﹞研字13号)的要求,研究生应进行科研、学术及实践活动,考核合格后获得3个学分。
1.科研活动(1学分)
理工类研究生必须至少参加1项科研课题研究,由课题负责人对其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文史类研究生必须完成1项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工作,具体形式可为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古籍整理、撰写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社会调研等,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要求,由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
2.学术活动(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以下学术活动,由院系活动组织者或导师负责记录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
(1)应至少参加10次由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活动;
(2)应至少参加1次学校学术月活动并提交论文;
(3)应在一定范围内主讲1次学术报告;
(4)应撰写1篇学科发展综述报告。
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研究生在高水平国际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者可直接获得学术活动的学分。
3.实践活动(1学分)
研究生应参加实践活动,由导师或院系研究生管理人员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主要形式有:
1.讲课、辅导、协助指导本科生的实验和毕业论文等;
2.深入社会基层从事于所学专业相关的技术指导、社会服务等;
3.研究生各类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的组织、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参与等。
七、学位论文环节
1.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是形成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安排,落实研究生导师在开题中的权责,切实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把好关。
博士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以撰写国家基金申请书的形式完成对研究内容的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完成。人文社科类博士生撰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自然科学类博士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答辩通过后至少18个月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四学期末完成,且答辩通过后至少12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科应对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的基本要求及进行开题报告的方式等做出具体规定。
2.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各学科应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7﹞研字24号)、《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规定》(西大研﹝2016﹞2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八、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
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要求编写课程简介及中英文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教学方式、考试方式、适用专业、先修课程、教学内容、参考文献等,同时教学大纲还应写明各章节主要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
九、专业课程编码规则
1.研究生专业课程管理由课程开设单位编码,并进行课程和成绩管理;
2.编码方法如下:
博士课程:B+培养单位代码+流水号(流水号从001开始);
硕士课程:S+培养单位代码+流水号(流水号从001开始);
3.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见下表
表2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
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我学院
| 001
| 数学学院
| 014
|
经济管理学院
| 002
| 物理学院
| 015
|
艺术学院
| 003
| 现代物理研究所
| 016
|
文学院
| 004
| 光子学与光子技术研究所
| 017
|
法学院
| 005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18
|
新闻传播学院
| 006
| 化工学院
| 020
|
外国语学院
| 007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02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08
| 生命科学学院
| 023
|
文化遗产学院
| 009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024
|
历史学院
| 010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025
|
丝绸之路研究院
| 011
| 地质学系
| 026
|
中东研究所
| 012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32
|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 013
| 哲学学院
| 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