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鹏:管理学硕士,西安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讲师,E-mail:liruipeng8706@163.com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全国31个省区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定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启动以及“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定位说明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公共卫生能力不足。养老机构作为群聚性场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但是鉴于养老机构的性质及服务重点内容,其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提高养老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构建合理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攻坚战的重要保证,是构建长效疫情防护网的必要一环。
一、加强基层养老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金划拨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重点已经转移到乡村及城市社区,而乡村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养老机构作为基层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应向其划拨专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设备、防护等经费的支出,应当由财政部门给与适当补助。
二、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疫情的快速发展要求养老机构及时准确迅速地做出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但是目前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能力有限,尤其是乡村、社区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基本没有掌握公共卫生预防知识及相关技能。为了更好的控制疫情发展,做好预防是最重要的一环,各地各级政府应加强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卫生预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养老机构可考虑设置公共卫生专员。
三、提高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公共卫生认知能力
老年人认知能力有限,长期的思维定势导致很难在短时间接受新事物,养老机构应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提高自理及半自理老年人公共卫生知识及能力,使其注重公共卫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减轻老年人因为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应强化老年人的心理干预。
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主要采取封闭式管理,但是养老机构不可能完全与社会隔绝,家属的探访、老年人的突发疾病都要求与外部建立联系。鉴于此,养老机构可以利用互联网、VR等技术,丰富家属探访形式,避免外部感染源输入养老机构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针对老年人疾病突发及病情严重等情况,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开展远程医疗,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可以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建立与多部门的信息互通互联,共享机构内部信息,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