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主任雷晓康教授论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社会动员机制构建研究》(原载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被《新华文摘》(网络版)2020年第21期全文转载。
以下是论文观点精粹:
随着全球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和资源承载力受到了严峻挑战,危机的叠加效应和衍生效应进一步凸显,公共安全形势日渐复杂多变。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成为新形势下的迫切任务,亟需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完善社会动 员机制便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构筑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网,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动力因素。有效动员社会成员参与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是打赢应急处置战的关键。
动员已经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从最早的政治、军事领域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动员”。在公共管理领域,社会动员特指政府或社会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目标,采取行政、政治、网络等方式,启动并协调社会人力、组 织、文化等方面的资源。社会动员因其强大的组织基础、丰富的资源禀赋、广泛的参与性,可以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发挥巨大的作用。由于社会动员能够动员和依靠一切潜在的社会力量和合作伙伴,将各种独立的、分散的项目活动整合到一个广泛的基于社会发展的战略框架内,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因此,社会动员成为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策略。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可以形成强大的组织合力,补充应急管理所需的应急物资,有效提高政府应急管理的效率,降低应急管理成本,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加快实现应急管理目标。
社会动员机制是社会动员发起者和被动员者之间确立的一种相互合作的规则,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合作,促进、维持、制约动员过程中的各参与方,以保证社会动员过程的规范化,实现社会动员的应急管理目标。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从事前预防预警、事中研判处置、到事后恢复重建,都需要社会动员全流程全过程的规范有序参与。总而言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社会动员机制应从应急管理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响应、善后恢复四个方面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