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各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全体2012级学生遵照执行。
1、时间安排
答辩工作将在2016年6月4日前举行。
(1)题目确定及大纲写作: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31日,各系主任为毕业学生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定题目、撰写修改并确定论文大纲,并于2015年12月31日将经指导教师签字后的开题报告登记表以班为单位提交学院教务办。
(2)初稿写作及修改定稿:2016年1月1日~2016年4月30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按照论文写作规范完成论文写作,2016年5月10日前按学校公布的抽检名单由学生本人提交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有指导教师签名),2016年5月16日~5月31日,学生根据学校的审核意见及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进行论文的修改完善并定稿。
(3)答辩准备及正式答辩:2016年6月4日前,进行论文答辩;2016年6月8日前由系主任负责务必将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文本、电子版)、评语表、教师指导情况表及班级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上交院教务办。
2、注意事项
(1)教师要加强毕业论文的指导,切实履行指导教师的责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要按照指导步骤填写。
(2)学生必须主动及时联络指导教师,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学生辅导员应加强督促和教育,对于长期不与老师联络,不服从论文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拒绝签字,学院将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并报送学校进行处理。
(3)论文写作中要遵守学术规范,严防抄袭。
(4)如本安排与学校教务处通知冲突,将以学校教务处通知为准,学院将及时另行进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办联系。
我学院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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